當?shù)貢r間23日,韓國緊急戒嚴事件核心人物、韓國前防長金龍顯作為證人出席尹錫悅總統(tǒng)彈劾案庭審第四次公開辯論。在庭審中,金龍顯最初僅接受了尹錫悅律師的問詢,一度拒絕了國會方代理律師的問詢,稱“有歪曲事實”的可能。
△韓國國防部長金龍顯(資料圖)
韓國憲法法院代理院長文炯培對金龍顯提出警告稱,證人如果拒絕一方問詢,其證詞的可信度不高。之后,憲法法院彈劾審判庭審第四次公開辯論休庭。
隨后,金龍顯表示將接受國會方律師問詢,憲法法院庭審繼續(xù)。
金龍顯出庭細節(jié)
作為證人與尹錫悅同時出席 庭審未采取特別措施
韓國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23日作為證人出席憲法法院當天下午舉行的尹錫悅彈劾案審判庭審第四次公開辯論。
△韓國憲法法院(資料圖)
國會方面此前曾提出,在尹錫悅本人出庭的情況下,可能會影響證人提供真實證詞,要求在尹錫悅退庭或設(shè)置遮擋板的情況下對證人進行問訊,但這一要求沒有被憲法法院采納,當天的庭審作證在沒有采取特別措施的情況下展開。
金龍顯接受尹錫悅方律師30分鐘問詢
作為尹錫悅方的證人,金龍顯首先接受了尹錫悅代理律師約30分鐘的提問。
金龍顯承認:
下令向共同民主黨黨部派兵
遭尹錫悅叫停
金龍顯稱,在緊急戒嚴事件中,尹錫悅總統(tǒng)指示僅投入少數(shù)兵力,但自己懷疑少數(shù)兵力能否實施戒嚴。金龍顯表示,雖然向戒嚴軍發(fā)放了實彈,但他們并沒有隨身攜帶;他還承認自己曾下達了向共同民主黨黨部派兵的指令,但被尹錫悅總統(tǒng)叫停。
金龍顯承認:
緊急戒嚴立法機構(gòu)相關(guān)文件
由其本人制定
對于企劃財政部長官崔相穆在緊急戒嚴當天收到緊急立法機構(gòu)的文件,金龍顯表示,相關(guān)文件是由他制定,并通過工作人員轉(zhuǎn)交給崔相穆。文件內(nèi)容包括,要求企劃財政部確保緊急戒嚴預備費用、切斷國會補助金、編制國家緊急立法機構(gòu)預算等方案。
△當?shù)貢r間21日,尹錫悅出席憲法法院總統(tǒng)彈劾案第三次正式辯論
在本月21日憲法法院彈劾審判庭審第三次公開辯論中,尹錫悅對于相關(guān)問題進行了否認,表示沒有給過崔相穆相關(guān)文件,自己在解除戒嚴后通過新聞報道才得知相關(guān)消息。
金龍顯提供重要證詞:
未收到總統(tǒng)下達的逮捕政治界人士的指示
此外,金龍顯還在庭審中提供了有關(guān)尹錫悅與宣布緊急戒嚴事件的重要證詞,即“沒有收到過總統(tǒng)下達的逮捕政治界人士”的指示。
圍繞尹錫悅彈劾案,以及尹錫悅涉及的“內(nèi)亂罪”相關(guān)調(diào)查,其中核心議題之一就是尹錫悅本人是否曾在發(fā)動緊急戒嚴時下達“逮捕政治界人士”的指令。韓國前防長金龍顯23日當天就相關(guān)問題提供的證詞將作為重要參考。
一度拒絕后 金龍顯接受國會方律師問詢
根據(jù)韓國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對證人的問訊一般由雙方律師進行。
由于金龍顯是尹錫悅方的證人,所以尹錫悅律師將先對金龍顯進行問訊,國會的律師之后將就證詞的真實性再進行問訊。如果獲得憲法法院代理院長文炯培許可,尹錫悅本人也有可能向金龍顯進行提問。
但在尹錫悅方律師完成提問后,金龍顯拒絕接受國會方律師的提問。在憲法法院代理院長文炯培警告“只接受一方提問,證詞可信度將降低”之后,金龍顯同意接受國會方律師的提問。
2024年12月10日晚,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金龍顯簽發(fā)了拘捕令。金龍顯成為首個因緊急戒嚴事件被正式拘捕的人員。2024年12月27日,韓國檢方以涉嫌“從事內(nèi)亂重要任務”“妨礙行使職權(quán)”為由,對金龍顯提出起訴。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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